(五)充分发挥口岸功能。优化口岸功能和总体布局,使各类口岸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协调运行的发展格局。加大口岸资源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口岸的功能和效益,促进口岸设施、资金、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逐步推动片马、盈江、章凤、南伞、孟连、沧源、田蓬等口岸升格或列入双边协议口岸,新开河口公路、江城勐康、马关都龙、丽江机场、芒市机场、关累、水富港等口岸,扩大天保、畹町口岸对第3国人员开放。
(六)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口岸交通、仓储、查验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通关便利化打牢基础。巩固提升13个国家一类口岸查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7个二类口岸的查验基础设施,完成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的3个拟新开口岸和计划新开河口公路口岸的查验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边民通道查验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部门要以提高通关效率和强化综合服务功能为核心,统筹协调口岸配套基础项目建设。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谁投入、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国际金融资金参与我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到2012年,每年安排云南口岸建设专项资金不低于2.2亿元。其中,除中央安排的口岸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外,省财政厅每年安排1亿元、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安排2000万元。口岸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由省口岸办牵头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后,报省口岸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省审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七)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电子口岸是建设现代新型通关模式的重要内容,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要坚持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实行共建、共管、共享,推进数据共享、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实现口岸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电子口岸建设由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牵头,昆明海关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一期建设项目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
三、理顺体制,密切配合,强化口岸管理服务职能
(八)强化口岸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中央事权和地方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口岸内部管理,消除管理漏洞,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共享、分工明确、监督有力、事权集中的新型口岸管理体系。增强口岸综合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协调力,统筹协调口岸的规划、建设、监管、服务和运营,推动全省口岸建设和通关便利化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口岸运行监测预警、口岸信息发布和口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九)建立健全通关便利化的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口岸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建立健全通关便利化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借鉴有关省区的先进经验,在重点口岸建立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完善联检工作机制和“单一窗口”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探索建立“一站式”检查模式;充分发挥电子网络的优势,加强工商、税务、海关、银行、商务等部门间的配合,提倡事前介入,帮助企业解决在进出口报关、结汇和退税单证收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中方执法部门与周边国家口岸执法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口岸双方通关便利化。研究制定符合我省边境口岸经济发展和边民生产生活实际的边民互市管理办法,促进口岸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