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的若干意见
(云政发[2009]6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云发[2008]2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云南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现就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是建设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省对外开放成绩斐然,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要进一步扩大云南与东南亚和南亚之间物流、人流、信息流,促进云南在世界范围内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口岸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真正发挥大通道在云南扩大对外开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
(二)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是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扩大开放是云南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强劲的竞争态势,我们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挑战。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与交流,对我省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目标,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三)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是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提升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投资环境就是资源、竞争力和生产力。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建立快捷、高效的新型通关模式,有利于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招商引资环境,提升云南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云南良好的开放形象和品牌,促进云南对外开放和区域间共同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切实打牢通关便利化的基础
(四)明确推进通关便利化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推进通关便利化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促进中国、东南亚、南亚3大经济区的优势互补、相互开放、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要求,统筹资源、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优化服务、规范监管,通过3年一5年的努力,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云南通关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审批便利化、查验电子化、信息网络化、交通便捷化、口岸现代化,推动云南对外经贸合作创新发展,开创云南对外开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