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9〕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科协 二○○九年六月)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 号)、《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 号),以及科技部等七部门《
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 号)文件精神,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我省企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通过3年的努力,在充分借助和延伸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6·18”)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成功对接经验和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实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百千万”行动目标,即推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百家科技创新团队服务我省企业,推动千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推动万名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促进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要结合福建省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带项目、技术到企业去,加快现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帮助企业技术研发。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和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优化、装备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快产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