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省节能奖获奖单位和获奖成果的通报
(鲁政字〔2009〕15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8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工作部署,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节能成效进一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6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完成2008年度节能目标的淄博、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济南、枣庄、威海、莱芜、聊城、德州、泰安、临沂、东营、滨州、菏泽16个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2008年度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授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千吨级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炉”、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低热值高炉煤气代替动力煤燃烧技术”、山东省热力管理办公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列节能技术”、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资源与能源节约集成技术”、山东厚丰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单边回流高效散热器”等5项成果为“2008年度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称号,对以上5家获得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5家获得重大节能成果奖的企业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授予济钢集团等51家企业为“2008年度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山东泰华电讯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绿色照明节能管理系统”等49项成果为“2008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