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法监〔2009〕19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9]66号)要求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现将《河北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按照省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9]66号)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卫生部《2009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抓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主线,强化基层和企业基础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以非煤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装饰材料加工、医药加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为重点,结合《2009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当地实际,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加大对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监督意见整改落实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别是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