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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关于2008年全国公路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关于2008年全国公路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苏交质〔2009〕22号)


各市交通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大桥指、厅公路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四桥指:
  现将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9]77号《关于2008年全国公路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为《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通报》指出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各公路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办理施工图设计批复、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建立形成规范的公路建设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结合实际组织建设单位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创新、创优和比精细、比环保、比节约的“两创三比”活动,并全面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使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要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坚决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要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的作用,选择信用好、有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和人员来承担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加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的预防和处理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随意变更人员和资质等行为的中标人,坚决在履约考核结果和信用等级评定时上予以体现,通过科学有效的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促使各相关从业单位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职责。
  三、要突出抓好“三个合理”(合理标价、保证合理工期、合理划分标段)、“三个关键人”(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管理工作。工程实体标价应体现全寿命周期成本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规定设计周期,不得简化勘察和设计内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必须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必须要有相应技术保障措施。标段划分要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技术要求,使有能力的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管理技术等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程序化操作,信息化管理。要求“三个关键人”不仅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而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善于吸收新技术,始终保持进取心,不断探索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机制,能够牢牢把握项目建设管理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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