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科技局。工作目标:完成8个节能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课题,为全社会节能提供技术保障。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三是及时发布各类科技计划指南。四是开展区域性主导产业节能示范应用研究,抓好井陉县的“轻钙生产中煅烧窑炉节能减排技术研究与示范”;高邑县的“瓷砖烧制锟道窑尾气余热梯级利用技术开发”;鹿泉市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节能减排技术集成示范应用研究”;“公共建筑热网节能远程职能控制技术的研究与示范”等项目研究。
8.市水利局。工作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50.2立方米,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2%,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34.9亿立方米以内。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出台《
石家庄市凿井管理办法》,做好《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编制及相关协调工作。二是抓经济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农业、工业和生活三产用水比例,落实市、县二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三是抓好工业、生活节水示范工程以及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工作,打造亮点,选树和培育节水示范典型。完成15家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推广使用远程用水自动监测管理技术。建设生活节水示范典型。完成鹿泉、正定、藁城、赵县等县(市)100公里供水管网测漏工作。四是抓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完成《平原井灌区参与式自主节水管理模式研究与示范》专题研究。在循环化工基地推广应用“水夹点”技术(水系统集成技术)。五是抓好节水宣教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政策、法规、科学知识、节水实用技术和新产品的宣传与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参与意识。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组织各重点领域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二是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医药等工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认真贯彻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市)、区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学习邱县、武安市、涞源县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和做法,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农业、工业和矿产资源等各种模式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内部、企业间和园区等各种形式循环经济。三是在认真总结国家、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工作和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抓一批发展循环经济典型,同时,积极推广外地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评价工作。四是着力推进垃圾发电、工业废渣利用、废旧可再生资源利用等1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施,积极力争国家、省资金支持,确保如期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