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项目源头管理。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的盲目扩张,实行能耗增量控制,建设项目能耗超出当地的GDP能耗控制增量,没有能耗减量替代的拟扩建、新建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和备案,凡是高耗能行业搬迁的企业,严禁盲目扩大规模增加能耗。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和能源消耗登记制度。新上工业类项目要将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当地的单位GDP能耗水平,作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硬性条件。同时,对2008年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后三名的县(市)、区,实行能耗总量控制,一律不再批准拟建新增耗能项目。三是执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对中央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及国家、省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分别实行旬报告和月报告制度。跟踪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工程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运。四是严肃项目申报管理。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要对申报国家、省资金支持项目负责。加大项目跟踪检查力度,对违规申报项目以及项目进展缓慢的,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停止所在县(市)、区的项目申报。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改造力度。一是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把2009年底前关停拆除63条、产能449万吨的水泥机立窑任务分别提前到3月底拆除10条,6月底拆除53条,实现全市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全部由先进的旋窑生产线替代。到年底完成拆除焦炉6台、产能50万吨的焦炭生产线,关停9台、负荷6.42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二是完成重点节能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全市重点节能企业完成淘汰落后设备计划,更新变压器、电机、电能表129台、29257千瓦,实现节约标准煤4338吨。对发现仍在使用明令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的,依法强制淘汰。三是对工业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全市工业锅炉1333台,总蒸发量5207吨,其中2吨以上1091台,6吨以上242台。6月前完成全市工业锅炉的型号、参数、数量和效率情况的摸底,指导用户制订锅炉节能改造和淘汰计划,力争年底前督导企业对锅炉实施节能改造数量达50%以上。四是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成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拆除分散燃煤锅炉60台。在裕华热电供热区域内,完成替代热电四厂“以大代小”和在集中供热区域内的改燃气、改电等工作,消减燃煤200万吨。
(四)谋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做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一是重点督导国家、省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抓好中央投资1000亿元资金支持的晋州市河北华阳生物能源有限公司5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和中央投资1300亿资金支持的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抓好国家节能奖励资金支持的石家庄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百万平米CL体系建筑节能墙体生产基地、鹿泉市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窑尾余热发电项目,确保项目按期投运。二是突出抓好重点节能企业技改工作。36家节能重点企业2009年计划投资28亿元,实施9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实现节约标准煤56万吨。三是继续谋划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节能奖励资金支持。加大化工、医药、热电、水泥及合成氨等行业工艺系统优化、电机变频、余热余压等“十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谋划,协助企业积极跑办落实项目。四是加大高效节能灯具的推广力度,在去年推广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推广面,完成省确定的推广计划。五是推广应用合同节能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工程,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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