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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药博园管委会: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络、协调、督导和落实,掌握全面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步骤

  此次拆迁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6月15日至6月25日,各区落实责任人,进行调查摸底、入户评估、现场勘查,同时各相关部门办理完毕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步:6月26日至8月10日,全面实施拆迁补偿;

  第三步:8月11日至8月20日,全面清场及三通一平,完成施工设计;

  第四步:8月28日,正式建设开工。

  四、工作流程

  入户宣传动员→完成评估→签订补偿协议→腾清房屋→房屋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货场大街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桥东区、裕华区政府要迅速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和办事处参加,组成懂政策、懂业务的强有力工作班子。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行政区划和母体归属关系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及具体责任人,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市规划局、国土局和地产集团要明确专人,加强与两区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配合好货场大街拆迁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桥东区、裕华区政府要按照货场大街道路规划红线,深入调查了解涉及拆迁单位地面建筑物情况,三日内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包括单位名称、涉拆建筑、拆除面积、占用土地面积等)。同时,要准确把握涉及拆迁单位的思想动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为实施拆迁工作做好准备。

  (三)把握政策,确保稳定。货场大街拆迁补偿,由市国土局、地产集团按市政府统一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辖区政府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在实施拆迁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政策,统一标准,做好艰苦、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不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确保货场大街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导,抓好落实。药博园管委会对货场大街拆迁工作每两天调度一次,桥东区、裕华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按时向药博园管委会报送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货场大街拆迁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拆迁工作的,由市行政效能举报中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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