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81号)
桥东区和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
为实现市政府确定的“北方药博园基础设施8月28日开工建设”的目标,现就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拆迁任务
依据《石家庄北方药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货场大街北起南二环,南至建华西路,长2.16公里,宽100米。凡在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建筑均在拆迁之列。
二、责任分工
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拆迁工作由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组织实施。按照行政区划、母体归属关系及部门职责,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发改委:负责办理货场大街道路项目立项手续。
(二)市规划局:负责办理货场大街道路相关规划手续,出具规划红线图。
(三)市国土局、市地产集团: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制定货场大街拆迁和安置方案;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承担储备资金、补偿资金及土地整理工作。
(四)市建设局、市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及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对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进行指导。
(五)市信访局:负责配合、协调做好项目拆迁信访稳定工作。
(六)桥东区政府:负责涉及塔谈村、留村占压红线建筑物的拆迁工作(涉及留村救灾仓库、留村京都润滑油公司、月亮湾小区),负责修建货场大街占用两村集体土地的协调工作和征地工作。
(七)裕华区政府:负责大件运输公司宿舍、胜南客运站、国大集团仓库、东景华庭物流有限公司、第一五交化总公司、华北彩钢压型板有限公司、市二金属仓库(现属平安医院)、河北省石家庄汽车配件公司和南位村的拆迁工作,负责修建货场大街占用南位村集体土地的协调工作和征地工作。
(八)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负责货场大街拆迁补偿全线的跟踪评审及补偿结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