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流通在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拉动经济增长中的先导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的重大意义
流通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既可以引导生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有效供给;又可以创造需求,促进消费,提供大量就业岗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业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尤其在当前形势下,对实体经济顺利渡过难关,实现三次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坚持规划先行,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努力拓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广度和深度,按照规范、发展、提高的基本思路,到2011年再新建、改造1000家农家店和10个区域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全市100%的乡镇、90%以上的行政村。加大配送中心改造力度,提高配送规模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增强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比例和品种,扩大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鼓励流通骨干企业通过直营、加盟、自由连锁等形式,大力发展连锁农家店,进一步加强监管,健全完善制度,尽快建立起农家店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运营机制。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实现“一网多用”,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