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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政策。完善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引导推动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各级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外经贸、信息产业等部门、单位要合理调配利用各项扶持资金,支持有关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各类创新基金和重大专项资金对我市产业发展的支持。完善落实奖励政策,对列入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列入国家、省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的电子信息企业和软件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要给予适当的配套或奖励资金。实施政府采购与补贴政策,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以上名牌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推荐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我市自主开发的、经审定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并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电子信息系统、产品和技术,可由政府采购或补贴,逐步在全市推广应用。

  (三)培育引进并举,招商出口兼顾。要坚持培育本地企业与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并重的方针。积极扩大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在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发展机构,进行国际间的联合、兼并和重组,提高我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在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电子信息企业、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组织以重点产品为主的专业招商、以产业园区为主的区域招商和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链招商,力争招商引资有新的突破,推动我市信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链的完善。在积极推动现有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的同时,不断拓宽招商引资思路,争取更多的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

  (四)加强技术创新,强化对外交流。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产业联盟建设,每年扶持一批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和项目。进一步加强与驻威高校的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对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行业等各类标准制定,对于取得重大发明和加入国际化标准组织及承担国家标准化研究课题的给予奖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广软件正版化,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五)完善培训体系,加快人才培育。完善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创办各类信息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加速复合型软件人才和实用型软件人才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重点企业面向市场需求,推进与行业应用相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实用性人才。各级信息产业、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针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开展信息化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化水平。加大高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各类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与创新团队。境外科技人员和留学生来威创办电子信息企业,享有与重点扶持企业同等待遇。加快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人才职业化进程,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逐步在政府部门和企业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高水平软件研发设计人才、市场开拓人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实行按贡献进行利益分配的激励制度。经认定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由所在地政府(管委)按照培养和实训人数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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