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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09]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做好 2009 年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洪工程体系和防灾减灾的非工程措施,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在现状防洪标准内,做到水库不垮坝,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工矿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科学制定应对之策,及时调度,全力抗洪抢险救灾,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计划蓄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二、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防汛责任制的落实。
  (一) 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工作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抓。各级要定期研究防汛工作,及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汛紧急时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抗洪抢险救灾。
  (二) 有关部门责任制。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和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涉及本系统、行业的防汛工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建防汛领导班子,指定专人负责防汛日常工作。要制定防汛计划,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防汛任务。
  (三) 领导包工程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工包一项或两项重点工程。包工程负责人,要根据本工程的抗洪除涝能力、存在的问题和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组织群众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在抗洪抢险时当好一线指挥员,果断处理防汛中遇到的险情。包工程负责人实行常年分包,把防汛安全与抗旱及工程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程抗洪和除涝能力。包工程技术负责人,要为包工程行政领导当好参谋。
  (四) 防汛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常设机构,非汛期履行政府防汛抗旱管理职能,汛期是指挥防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负责防汛预案编制、组织防汛检查、制定计划、部署任务、监督防汛责任制执行情况、提供防汛信息、上报下达防汛指令、水毁工程调查、灾情评估分析、制定防洪除涝规划等工作。防汛办公室汛期 24 小时值班,严禁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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