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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三)落实措施,立即整改。各县、州级各部门要全面认真查找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立即研究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纪律,加大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整合各方监督力量,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纪执法,不断加大对资金、项目的监督。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对仍存在该纠而未纠的,要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放任。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县、州级各部门要及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内容详实准确,严禁漏报、虚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报告形成后,以县人民政府、州级部门的文件上报。统计表分别由县长、州级部门由一把手签字,于7月5日前报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自查报告电子文档要通过党政网一并报送,联系电话0837-2826080。

  附件:1.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统计表(一)

  2.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自查情况统计表(二)

  3.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自查情况统计表(三)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统计表(一)
  自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填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类别

 

项目

规划总投资

扩大内需项目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自查自纠情况说明

合计

中央

合计

中央

地方财政

对口支援

社会筹集

银行贷款

市场融资

红会

慈善

其它

农房重建

 

 

 

 

 

 

 

 

 

 

 

 

 

 

 

 

城镇重建

 

 

 

 

 

 

 

 

 

 

 

 

 

 

 

 

教  育

 

 

 

 

 

 

 

 

 

 

 

 

 

 

 

 

卫  生

 

 

 

 

 

 

 

 

 

 

 

 

 

 

 

 

文化体育

 

 

 

 

 

 

 

 

 

 

 

 

 

 

 

 

社会管理

 

 

 

 

 

 

 

 

 

 

 

 

 

 

 

 

社会服务体系

 

 

 

 

 

 

 

 

 

 

 

 

 

 

 

 

基础设施

 

 

 

 

 

 

 

 

 

 

 

 

 

 

 

 

产业调整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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