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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计分办法
  2009年度政务信息考核计分分为共享信息(共享信息是指在阿坝州政府业务资源网“信息上报”栏中报送的除“专报信息”以外的所有信息)上报计分和被采用信息计分,共享信息上报计分占20%,被采用信息计分占80%。
  (一)共享信息上报计分标准。“共享信息上报分数”按共享信息上报条数计分,每上报1条计0.2分,得分超过下达任务的按满分计分。
  (二)被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每日州情》每采用1条计1分;
  2.《专报信息》每采用1条计3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条加2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或经省政府报送国办的信息每条加2分;获州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加2分;
  4.被国办采用1条加1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加10分;
  5.各县直接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被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
  四、年终考核办法
  2009年度信息考评将“总任务分数”分解为“被采用信息分数”(占总任务分数的80%)和“共享信息上报分数”(占总分数的20%)两项。“共享信息上报分数”按共享信息上报条数记分,每上报1条计0.2分,得分超过“共享信息上报分数”的按“共享信息上报分数”满分计分。各县、各部门原则上应每天向州政府办信息科报送信息,每周不得少于5条,每月不得少于20条。未完成信息目标任务的县和部门,在该县、该部门的政务目标中扣分,每少10%扣除1分。
  对州政府办公室专题约稿信息、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反馈的信息不报或迟报的以及报送信息失真且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减10分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年终取消该县、部门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附件:2、
  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一、各县目标任务(100分)
  (一)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计15分)
  1.落实工作机构。成立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计5分),配备专职人员(计3分),安排办公经费(计2分)。
  2.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全县从事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州各类业务培训(计5分)。
  (二)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20分)
  1.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成立县电子政务外网营运中心(计5分),建立健全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计5分),落实专(兼)职外网维护人员(加1分),设立县电子政务外网营运中心办公场所(加1分)和服务热线(不包括电信1000号)(加1分),确保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畅通。
  2.加大电子政务资金投入。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原则,加大对县级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办公无纸化等各项电子政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计5分),突出行政效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水平。
  3.加强外网接入管理。各县进一步对照与电信签定的外网租用协议和各单位接入点的协议数量,开展外网接入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已接入数量和未接入数量,并报州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计3分);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工作,扩大外网网络覆盖面(加1分/新增10个接入点),实现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
  4.加强外网安全监管。在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接口间安装上网行为审计系统(加1分),增强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各接入点单位的上网行为的安全审计。加大对电子政务外网私拉乱接的排查力度(计2分),做好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畅工作。
  (三)加强县级门户网站建设(25分)
  1.规划建设县级门户网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突出门户网站“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在线办事”四大功能,在全州网站集群的平台上,科学规划和建设县级综合性门户网站(计10分)。
  2.加强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广工作。安装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计10分),实现省、州、县三级联网。开发县政务服务大厅子网站(加1分)。建立县级数据交换平台,做好行政审批系统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对接工作(加1分),实现县门户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受理(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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