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温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51号)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浙食安委〔2009〕2号)等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基本建立,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继续按照《温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