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吉政应急办明电[2009]1号)
各市(州)、县(市)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初召开,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和全国“两会”顺利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市(州)、县(市)政府一律安排处(科)长值班,市(州)、县(市)政府领导带班;省政府各部门一律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副厅级以上领导带班。特别是省直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责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春节”前,各地、各部门要对值班场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及值班电话、传真机等通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运转正常,通信联络畅通。
二、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工作。如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对事件初期情况尚不完全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对一般性事件,虽无伤亡,但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敏感人群的事件,也要上报情况说明。
三、强化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救援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特别是旅游、交通、铁路、安全监管、公安、消防、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城建、通信、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环保、工商、广播电视、外事、信访、边防、气象、地震、电力、海关、民航等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相关应急预案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特别要做好“春运”和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遇有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有足够的应急保障储备,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