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培训班,下同),须经厅领导同意。会议规模在50人以下的,由分管厅领导批准;50人以上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报厅主要领导批准。
2、各处(室、局)在杭州市区内召开的会议,必须选择在省政府统一采购确定的宾馆(饭店)召开。会前,会议主办处(室、局)编制会议经费预算,送办公室、计财处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厅长同意,交计财处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申报会议。会议主办处(室、局)要将会议费用严格控制在会议确认书确定的经费限额内。
3、各类会议严禁发放纪念品、礼品或配发生活用品。严禁将无关的费用充抵会议费用。
四、加强机关用电用水管理
1、全厅干部职工要牢固立树节约用电用水的观念,养成良好的用电用水习惯,天气晴好,不开办公室电灯;下班离开办公室时随手关闭所有电源;用水做到不浪费,及时关闭水龙头;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 度,冬季不高于20 度,空调实行晚开早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人人关心公共场所的节约用电用水。会议室、活动室人离开就要及时关闭开关;下班后、节假日尽量使用一台电梯,其他电梯停止运行;大厅、走廊灯少开、早关,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电。
五、严格控制办公经费
1、严格按年度预算购置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坚持实行政府采购,择优择廉购置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做好办公设备的修复利用,杜绝办公设备更新换代过快,降低办公经费的支出。
2、充分利用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控制内刊发行量,减少印刷费用;打电话要简明扼要,禁止电话聊天闲谈。
3 加强出差管理,与业务联系不密切的会议、培训不得参加;一般工作出差,要控制出差人员数量;长途出差,尽量乘坐火车,若必须乘坐飞机的,要报经厅领导同意。
六、严格出国(境)管理
加强年度出国(境)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经省政府批准的出国(境)团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
厅办公室要会同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好的予以表扬;对屡教不改的,提出建议处分意见报厅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