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中的事例、数据、单位准确无误。
(三)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报送迅速及时,必要时要连续报送。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五)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六)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经验要有新意。
(七)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八)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
第十八条 着力提高信息刊物质量。信息刊物是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要注重简洁、规范、及时、准确。
(一)信息刊物要精心编辑,做到重点突出、角度新颖、表述准确、文字精练、内容实在。付印前由信息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或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核稿审定。
(二)信息刊物应妥善保管,定期装订阅卷归档。编辑刊物依据的信息原件,可由信息编辑人员适时销毁。
(三)对有涉密内容的信息刊物,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传递和管理,杜绝涉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 对本级或上级领导同志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应有专人负责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配合。
第五章 信息网络
第二十条 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体系要做到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保障有力。
(一)要建立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
(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要明确信息工作承办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防止空缺。
(三)各地、各部门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名单,应报上级或同级政府办公室备案,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告,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二十一条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