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9〕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内江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鼠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管理的甲类传染病。近年来,国内外鼠疫疫情时有发生,疫源地不断扩大,人间及动物间鼠疫都呈上升趋势。四川省周边毗邻的青海、西藏、云南、贵州以及四川省石渠县都曾发生动物及人间鼠疫的流行,我市外出打工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大,疫情随时有传入的可能。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鼠疫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确保一旦发生鼠疫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川办发〔2008〕80号)、《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凡本市发生鼠疫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三、职责与措施
(一)疫情发生前的准备工作
为在鼠疫疫情发生时做出迅速反应,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必须在疫情发生前作好扑疫各项准备工作。
1、应急预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经费筹备
市及各县(区)财政应安排落实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必备资金,以确保扑疫工作的开展。
3、人员准备
市及各县(区)应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及基层防保人员的培训工作。实施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