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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7、2009年底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内江的实际,制定公布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市级评估不少于2件,各县(区)评估不少于1件。(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区政府)

  9、强化农村制度建设。围绕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时提出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县区政府)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0、积极稳妥地开展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按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市编办)

  11、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建立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根据省公布清理行政审批结果,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对应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适时增减,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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