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200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我市扩内需、保增长、实现新跨越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清理完成后,制定机关应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一律废止。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市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区政府)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市保密局、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区政府)
4、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并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科技局等,县区政府)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
5、在对依法行政“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二五”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形成能有效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二五规划”应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区政府)
三、限时完成市政府明文规定的几项工作
6、2009年底之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等。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一般每年安排三次,其中两次安排讲座辅导,一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市政府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凡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建立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察制度。(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