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川办发〔2009〕3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内府发〔2008〕57号)的要求,200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依法行政在政府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化深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的工作要求,2009年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市政府确定1个县(区)政府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通过开展示范活动,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办法和措施,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等,按照《纲要》规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形成科学合理、简明扼要、易于操作的标准化指标,增强其引导、考核功能,促进依法行政有目的、有标准、有步骤、可操作地向前发展。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综合指导,开展总结交流,为面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新鲜经验。(市政府法制办)
各县(区)也要选择一至二个乡镇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要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