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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十三)发挥媒体作用,营造鼓励创业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在大抓项目、抓大项目、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创业促就业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宣传在创业促就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市政府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予以表彰奖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创业促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办事机构,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泸州银监局、市规建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级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创业促就业的相关日常工作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指导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宏观社会经济政策。经委负责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财政部门负责创业资金的投入和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业者各项收费减免政策。人事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指导和培育。劳务办负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回乡创业的引导和培育。农业部门负责规模种植大户的培育和发展。畜牧部门负责规模养殖大户的培育和发展。城管、建设部门负责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规划、建设和培育。税务部门负责创业者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工商部门负责创业者的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落实有关减免收费规定,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为民营企业。劳动就业部门负责创业培训、创业项目的征集、展示和发布工作,为创业者跟踪开展系列就业服务。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创业促就业宣传工作,加大对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抓紧制定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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