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落实预报预警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严格按照《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库河道汛情预报预警办法(试行)的通知》(平防汛〔2006〕14号),切实加强汛情的监测和预报,认真做好洪水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受洪水威胁地区要层层落实预警责任制,确定预警范围,提前摸清掌握预警对象基本情况,明确预警联络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地点等,一旦接到洪水预警信息,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十一)切实做好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预报工作。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设备、线路的监测、维护,制定防汛通信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管理单位、报汛站点的通信畅通,确保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和抢险地区的通信畅通。防汛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讯网进行检修,确保汛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防汛通信要与通信、电力、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通信搞好联网衔接,以便遭遇特大洪水时能够及时准确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可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是要做好较大范围和较强降雨的短期预报以及大型水库、主要河道的洪水测报、预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测报、预报的速度和精度。
(十二)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调整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要认真修订完善抗旱预案,根据旱情发展态势,针对不同程度、不同频率的干旱及时启动不同级别的抗旱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二要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狠抓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大搞山丘地区集雨蓄水工程,研究和实施洪水资源化调度,搞好汛限水位的研究和论证,尽量拦蓄洪水,增加抗旱用水。三是要加快旱情监测系统建设,及时监测和掌握旱情的发生及其发展趋势,做出旱情的预测预报,适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抗旱。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抗旱服务组织管理运营模式,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三)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水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明确1名领导主管灾情统计工作,并指定1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灾情统计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汛〔1999〕7号)要求开展工作,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可靠。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并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灾情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及时将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不能因个别指标统计不全而影响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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