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范围: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
三、申报培训补贴的程序及材料
申报程序:困难企业按计划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后,需申请在岗培训补贴的,向上报培训计划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培训补贴。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划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划入困难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提供材料:申请培训补贴报告、《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计划表》(附表1)、《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人员花名册》(附表2)、《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考勤表》(附表3)、《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4),《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附表5)、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财务报表以及困难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四、培训补贴标准及执行期限
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补贴标准不高于困难企业按国家规定列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费用超出部分的50%。在岗培训补贴的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
五、工作要求
困难企业要认真做好在岗职工的培训、考核及培训补贴标准审核、申报、统计等工作,如实上报有关资料。对拨付的在岗培训费补贴,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列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情况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困难企业申报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的资格、条件要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查、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单位,除追缴全部培训费补贴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
1、《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计划表》(略)
2、《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人员花名册》(略)
3、《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考勤表》(略)
4、《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申请表》(略)
5、《贵州省困难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