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梳理和规范的实施步骤
(一)部门自行梳理阶段(2009年5月)。市政府各部门对本机关现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可在市法制办网站下载2006年度各执法机关执法依据初步梳理结果作为参考),在梳理的基础上,填写现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见附表),并提出梳理规范建议(停止适用、暂缓实施或继续实施)。
(二)集中梳理和规范阶段(2009年6月-7月)。市政府各部门将本机关现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以及梳理规范建议报送市法制办,由市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进行审查。
(三)确定公布梳理和规范结果阶段(2009年8月)。市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提出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建议,对拟继续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编码,报市政府确定并统一公布。
五、梳理和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强有力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面清理,讲求实效。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对每一项行政处罚事项都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同时,要把清理行政处罚事项与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边清理,边规范,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督导,扎实推进。市法制办和监察局要对重点单位加强督导并跟踪落实,认真组织检查或抽查。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已纳入2009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确保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后,行政处罚事项一律进行编码管理,并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行政处罚依据、部门职能调整和社会发展实际变化,对需要调整和增加的行政处罚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后进行编码确认,未经编码确认的一律不得组织实施。
附表:现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部门公章):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依据颁布
主体及时间
| 实施
主体
| 梳理规范
建议及理由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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