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上海市商业零售定额统一发票》工本费标准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第三、七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票据中心: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工本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8〕10号)文,关于税务发票工本费由市地方税务局按照“政府采购中标价/(1-损耗率),其中损耗率不高于5%”计算公式自行核定的规定,现对新增的《上海市商业零售定额统一发票》工本费标准核定如下:
发票面值1角代码为131000928151,面值2角代码为131000928251,面值5角代码为131000928351,面值1元代码为131000928451,面值2元代码为131000928551,面值5元代码为131000928651,面值10元代码为131000928751,面值20元代码为131000928851,面值50元代码为131000928951,面值100元代码为13100092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