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
| 时 间
|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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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运
行
处
| 周一,8:30前
| 向委主要领导报送:拟下发的上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会部署工作的交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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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具体时间根据市府办通知
| 协助市府办工经处筹备召开并参加沈坚副市长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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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9:30前
| 向有关委领导及各有关处室发送:本周各区、县(市)上报的拟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重大工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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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0:00前
| 向办公室上报:本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工作交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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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10:00前
| 制定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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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下班前
| 起草市经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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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9:00前
| 向委主要领导上报:本周各地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重大工业问题的初步梳理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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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1:30前
| 向办公室上报:经本委研究后梳理出的“拟由有关部门或区县(市)解决的问题”抄告单,同时报沈坚副市长和赵立康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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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具体时间根据市“两办”通知
| 协助市“两办”筹备召开并参加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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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周日
| 分解落实本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部署的工作,汇总工作交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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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 周一,9:00前
| 向沈坚副市长报送:(1)拟下发的上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会部署工作的交办单;(2)拟提交沈坚副市长周二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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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具体时间根据市府办通知
| 协助市府办工经处筹备召开并随委领导参加沈坚副市长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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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0:00前
| 将经济运行处交来的沈坚副市长周二协调会布置工作交办单发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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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10:00前
| 向市“两办”报送: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建议方案(含拟提交研究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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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具体时间根据市“两办”通知
| 协助市“两办”筹备召开并参加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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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1:30前
| 将经济运行处交来的“拟由有关单位先行解决的问题”抄告单发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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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联
络
员
| 周二,下午5:00前
| 催各单位上报:落实上周五下发的“拟由有关单位先行解决的问题”抄告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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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下午5:00前
| 催各区、县(市)上报:(1)需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重大工业问题一览表;(2)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协调解决工业问题情况一览表。催各地、各单位上报:落实上周五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交办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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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下午5:00前
| 催各单位上报:落实本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交办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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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相
关
处
室
| 周四,12:00前
| 对本周各区、县(市)需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重大工业问题进行核实、研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拟办意见,反馈给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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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具体时间根据市府办通知
| 参加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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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0:00前
| 根据周二会议精神,填写工作交办单,交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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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具体时间根据市“两办”通知
| 参加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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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后
| 根据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精神,填写工作交办单,交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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