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题交办流程
1、对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会部署工作的交办
周五市委、市政府例会召开后,根据会议精神,会议讨论问题涉及的相关处室将部署的工作分解,填写交办单交经济运行处汇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次周周一8:30报委主要领导,由办公室交沈坚副市长审定,下发各有关单位,要求在下周三下午5:00前同时反馈市经委和市委督查室。
2、对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部署工作的交办
周三上午10:00前,经济运行处根据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精神,将有关工作分解,填写交办单,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要求在周四下午5:00前反馈市经委。
3、对周二各区、县(市)上报问题的抄告
周五11:30前,经济运行处将经本委各处室梳理研究后列出的“拟由有关部门或区县(市)解决的问题”,以抄告单形式发各有关部门,要求在下周二下午5:00前反馈意见,同时报沈坚副市长和赵立康副秘书长。
(四)问题督办流程
1、对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交办工作的督办
由各联络员负责催报各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在周三下午5:00前将落实情况反馈,以便在周五市例会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2、对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交办工作的督办
由各联络员负责催报各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在周四上午10:00前将落实情况交经济运行处,以便及时报沈坚副市长。
3、对抄告各有关单位工作的督办
由各联络员负责催报各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在次周二下午5:00前将落实情况交经济运行处,以便报送沈坚副市长。
三、其他事项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相关处室还要根据市委办发〔2009〕94号文件精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各联络员要做好各地党委、政府本周例会召开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落实交办单情况的跟踪统计。
(二)经济运行处要做好周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材料的撰写,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问题相关处室要做好参加沈坚副市长以及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准备,并做好记录。
(四)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委督查室的衔接,及时掌握历次市委、市政府协调例会交办工作进展二周一报情况,以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梳理上报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工业发展问题,是重大工业问题市和区、县(市)两级协调例会制度的关键环节之一。妥善、高效地梳理、交办和上报一批影响我市工业投资、项目报批等方面问题的难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是推动我市工业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工业系统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委各级党员干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为“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