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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明确市经委内部处理各地各部门提交工业发展问题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经委关于明确市经委内部处理各地各部门提交工业发展问题制度的通知
(杭经运行〔2009〕214号)


本委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工业问题市和区、县(市)两级协调例会制度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94号)精神,为积极发挥市“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办公室职能,进一步提高处理各地、各部门反映的工业发展问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集中解决一批困扰我市工业发展及企业经营的突出难题创造条件,经委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市经委内部梳理、交办、提交和初步协调工业发展问题的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
  市经委内部处理工业发展问题的工作由赵纪来同志总负责,具体由梁建华、郑荣新、郑一力同志共同负责,梁建华同志牵头。
  日常工作由经济运行处、办公室、投资与规划处共同负责,经济运行处牵头。
  本委各处室根据分工,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有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市经委内部各“送温暖”活动联络员负责与相关区、县(市)、部门的联系,做好各类情况的催报工作。
  二、明确工作流程
  (一)问题梳理流程
  周三上午9:30前,经济运行处对各区、县(市)上报的本周需提交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初步筛选、汇总,并发各位委领导及各处室。
  周四中午12:00前,委领导会同各自的分管处室,对各区、县(市)提交问题进行核实、研究,分“拟不予上报的问题”、“拟由有关部门或区、县(市)解决的问题”、“拟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三类,提出拟办意见,并反馈至经济运行处。
  周五上午9:00前,经济运行处根据委领导和各处室意见,将问题分类汇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委主要领导。
  (二)问题上报流程
  1、上报拟提交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周一上午9:00前,委领导从经济运行处上报的上周“拟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中,选择若干问题,由办公室上报沈坚副市长和赵立康副秘书长。
  2、上报拟提交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周四上午10:00前,经济运行处根据本周二沈坚副市长协调会精神以及会后有关单位反馈情况,初步梳理出拟提交本周五市委、市政府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报委主要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交沈坚副市长审定,提交市委、市政府“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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