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0、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综合控制模式。推进政府合理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综合运用规范设定、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层级监督、行政监察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裁量权实行分类控制和全程控制。创新行政裁量权设定制度、基准制度、程序控制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和行使规则制度。加强对规范行政裁量权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推广试点单位经验。
1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督促指导,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着力加强对基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12、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推广”的原则,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政策措施。
1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依法依规及时换发、补发、收回相关证件。
四、以提升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4、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研究行政争议中出现的新情况,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及时化解处理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
15、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审理方式的改革,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听证等手段办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内部办案流程,出台行政复议内部办案程序。
16、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工作。建立全省行政复议立案监督指导工作联系制度,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省直部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情况的交流。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工作。
五、以实行“三统一”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译审工作
17、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认真做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