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9]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应于2010年3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报告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09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为主线,以贯彻实施《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以继续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大行政程序建设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共同推进行政程序建设工作机制。制定2009年推进行政程序建设的年度工作方案,对贯彻《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对《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2、大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听取意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要经过专家充分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遴选听证代表。2009年,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至少要举办1次重大决策听证会。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