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
开展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9]16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
乌鲁木齐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乌鲁木齐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77号)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整顿规范与发展创新并重,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无证无照私自贩卖成品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我市成品油市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让广大消费者对成品油经营秩序和加油站服务质量感到满意。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严格检查由周边省区进入乌鲁木齐市的成品油质量。
(二)土炼油、小化工厂和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行为。
(三)销售假冒伪劣、不达标成品油的加油站(点)。
(四)擅自新建、改建、迁建加油站和无证照经营站(点)。
(五)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六)成品油在销售中计量不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违反物价管理有关规定的不法行为。
(八)其他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专项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