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文市〔2009〕16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粤办发[2009]16号)和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将《2009年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于5月底前上报省整治网吧专项行动组办公室。各市开展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情况,请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及评估报告请于12月10日前上报。
省整治网吧专项行动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地址:广州水荫四横路32号,邮编:510075,联系人:韩丽君,联系电话:020-87048283,传真:020-87048423。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2009年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粤办发[2009]16号)和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工作要求,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继续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当前网吧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