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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务行业开展“市区联动,全员行动,大干百日,力保安全”的“国庆平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总结讲评阶段(10月11日至15日)
  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商务委要专题进行总结,并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国庆平安行动”工作总结(结合合围攻坚行动)于10月7日前上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庆平安行动”是实现首都安全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成立“国庆平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方案,严密部署,要以“市区联动,全员行动,大干百日,力保安全”的决心,全面做好“国庆平安行动”工作组织实施。从即日起到行动结束,市商务委安排每周不少于3次领导带队督查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区县商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属地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要将责任细化、量化到具体人、具体环节和步骤上来,确保每一项工作有负责人,有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措施,做到任务、标准、措施、时限四明确。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全力确保商务行业的“国庆平安行动”扎扎实实的抓落实、见成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依法应予处罚的行为,决不姑息,坚决予以高限处罚。对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直到停业整顿。这次行动,要充分体现市、区联动,全员行动的特点,市商务委各业务处室要在计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行动期间,市商务委每天安排专项安全检查不少于4个小组;休息日机关处室每天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4个业务处室;各区县商务局也要制定检查的具体安排和措施。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广泛宣传“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的理念,动员全行业的力量,参与到国庆安全保卫工作中来,努力形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监督氛围,增强企业和全体从业人员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自觉性。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商务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行动期间,要及时反馈行动中的典型做法,以信息的形式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情况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委将每半月汇总刊发一期“国庆平安行动”工作简报。2009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
  联系人:杨明晓,联系电话:8516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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