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主任卢彦
副组长:委员许康、委员魏忆京
成 员:办公室、流通秩序管理处、法制与公平贸易处、市场调控处、服务交易管理处、安全监管处、机关党委、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
四、重点内容
结合商务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合围攻坚行动、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管理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等专项工作内容,认真排查商务行业各类安全隐患。
区县商务局要对属地规模以上经营单位达到全覆盖检查的要求,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
东城、西城和朝阳区以及庆祝活动所涉及有关区县商务局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庆阅兵和游行沿线,国庆联欢晚会举办地、国庆游园活动场所、焰火燃放点、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等庆祝活动地区周边200米范围内规模以上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全面防控商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阶段划分
商务行业“国庆平安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以企业自查和市、区联查等形式,全面排查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做到“查问题、查责任、查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问题,要落实责任和措施,严防死守,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同时限期解决。
(二)战前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通过对排查的隐患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顽疾问题,尤其是对风险控制工作中明确的商业、服务业场所受到恐怖活动威胁或实施造成的安全风险、商业促销活动引发事态激化造成的安全风险、发生偷盗及打架斗殴等治安风险和中外嘉宾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风险四类主要风险,要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的规范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创建安全稳定的商务环境,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8月28日前,要结合市防火委员会开展的“合围攻坚行动”和市、区级火灾隐患整改销帐工作,将整治阶段的工作总结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加盖单位公章)。
(三)战时严控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商家举行大型促销活动要进行适当控制,尤其是国庆阅兵、游行涉及线路、场地及相关区域周边200米范围规模以上经营单位要在10月1日当日暂停促销活动。国庆节期间,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促销活动组织者必须根据要求上报市商务委或区县商务局备案,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