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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三期一阶段)有关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的函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三期一阶段)有关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的函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滨江新城拆迁安置建设指挥部:

  你部岳滨指[2009]15号文已收悉,鉴于你部反映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补偿(如宽带网络移装费、太阳能热水器移装费、数字电视移装费、三相动力表移装费等)在长沙市人民政府104号令中确无明确规定。为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经我办依据现行市场标准的调查结果,对上述相关费用标准明确如下,建议你部参照执行。

  1、宽带网络移装费:100元/台;

  2、太阳能热水器移装费:400元/台;

  3、数字电视移装费:300元/户(与有线电视移装费二选一);

  4、三相动力表移装费:1800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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