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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

  3.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区县推荐表
  4.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申请书(样式)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程序

  一、启动阶段(2009年7月)
  (一)前期培训。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及入选的学校进行前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数字校园的理念、规划、案例分析等。以帮助区县和实验学校更好的开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实验校的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三)项目评审。市教委基础教育处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确定入选学校名单;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报市教委基教处,由市教委基教处报教委领导审批,并公布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建设单位名单。
  (四)项目立项。该项目实施所需经费采取市级补助、区级配套、学校自筹的组合模式。市级经费由市教委负责立项。区级配套经费由各区县教委负责立项。
  二、实施阶段(2010-2011年)
  (一)项目实施。
  1.市教委与实验学校及所属区县签订《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任务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市教委统一招标监理公司,专家组、工作组与监理公司共同管理、监督各实验学校的项目进度、管理与质量。
  3.在实验过程中,工作组、专家组及实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管理办法》。
  (二)中期检查。项目实施时间过半后,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将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学校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验收与推广阶段(2011-2012年)
  市教委将组织对各实验校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实验工作进行总结,向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建设成功的经验。

  附件2: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一)申报范围: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
  (二)申报时间:2009年7月31日前
  二、申报数量
  每区县1-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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