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10年2月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完成“北京市2009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2009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自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原则,切实贯彻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本区县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
联系人:基教督导处 马千里 联系电话:51994920
职成教督导处 龙 梅 51994772
综合督导处 王家兵 66074825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自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执行情况。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情况
(一)2008年区县政府教育费附加征收数额情况,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情况,教育行政部门使用教育费附加资金情况;
(二)区县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区县审计部门有关同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2008年实际执行情况、2008年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的相关审计报告。
(四)区县政府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工作的情况。
(五)区县政府贯彻执行《
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条款的情况。
(六)2008年教育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思路及计划
附件2:
________区(县)财政局2008年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一览表
公章 填表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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