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注:1.本表除报名代码、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填写。存档单位
  是指报考人档案所在的单位。
  2.取得会计师资格方式与单位性质用“√”填写。

  附件2: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意见表

申报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所学专业

 

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

 年 月

毕业院校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年 月

工作单位

 

会计岗位

 

第一推荐人姓名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推荐人姓名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