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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企业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企业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9〕10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科技大会和全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盟内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全盟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现就加强对企业科技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
  (一)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自主创新工作。

  (二)组织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创新基金。

  (三)提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科技信息和技术咨询,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为企业提供专利服务。

  (五)开展企业员工的科技培训。

  (六)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科技成果鉴定。

  (七)指导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八)开展企业科技进步工作的表彰奖励。

  (九)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科技政策环境。

  (十)加大企业科技服务的投入。
  二、服务方式
  (一)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战略问题调研活动。盟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人员力量,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等内容,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活动,提出建议措施,积极为盟委、行署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切实服务企业发展。
  (二)建立科技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科技部门要建立科技资源管理数据库,将本地科技人才、科技项目、科技企业、专利技术、科技成果、科技投入等科技资源,进行收集、分析、筛选、编辑和整理,形成具有采集、查询、汇总、统计等功能的科技资源管理系统。同时,全面掌握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排队,采取不同形式,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强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盟科技信息资源开发中心的作用,通过开展面向企业的技术成果检索查询服务,满足企业的技术信息需求。
  (三)加强工业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凡是盟内技术开发能力强、技术人员比例高、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都要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研发机构,增强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能力,解决企业或行业生产技术问题,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全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增强我盟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把培育型试点逐步发展成驱动型和先导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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