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着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和深度开发美国、日本、欧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扶持企业开发中东、拉美、东盟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强组织推介,支持我市企业进入跨国连锁采购系统。鼓励外贸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或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国际承包工程和资源开发,带动我市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等产品出口,形成对外贸易、引进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三外"联动格局。
十二、抢抓机遇扩大进口。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政策和港口优势,大力发展进口贸易。改善进出口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进出口健康平衡发展。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进口手续,推进进口贸易便利化。用足用好国家进口贴息、减免税等鼓励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及市场所需消费品进口。依托国家及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搭建进口服务平台,开展进口实务培训,壮大进口贸易队伍。充分利用东疆保税港的优势,大力发展转口贸易,积极扶持大宗商品进口,培育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增强天津口岸对周边区域的辐射作用。
十三、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制定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重点,明确发展方向。搭建服务贸易信息平台。建立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普及服务贸易知识,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贸易培训。在巩固运输服务、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服务出口优势的同时,制定鼓励政策,大力扶持文化产品出口。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国家服务外包培训中心,培育和壮大服务外包主体,打造服务外包龙头企业。高水平搭建天津国际会展平台,办好已形成的我市品牌展会,积极引进世界著名会展机构来津办展,推动形成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并实施适应外贸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确定服务外贸企业的专业担保机构,疏通外贸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产品,进一步丰富外贸中小企业抵押、质押等小额贷款业务。加强组织引导,鼓励外贸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创业融资、股权融资、中小板上市等直接融资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发行集合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针对当前汇率市场变化情况,围绕服务外贸企业,不断推出规避汇率风险的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