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效能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到企业借车、报销发票等情况,向基层、企业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等问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五)工作实绩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改进或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
四、评议方法
民评代表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述廉,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填写《杭州市卫生局“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见附件),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进行评价。民评代表还可以在《测评表》征求意见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评议对象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卫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滕建荣、杨建华、王明法以及纪检组长龚萍、副局长周智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方健国、人事(组织)处处长蔡一华、监察室副主任倪明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处,蔡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述民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召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和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使每个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中层干部和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掌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述评实施阶段
述评活动分三批组织实施,第一批是:局爱卫处、卫生监督处、市卫生监督所;第二批是:局中医处、疾控处、基妇处、医政处、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第三批为第一、第二批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第一批单位的述评活动在今年7月中旬之前完成,第二批单位的述评活动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第三批单位在2010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