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9〕6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09〕47号文件批复了《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现将国办复函和《总体方案》印发实施。
市政府在《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中,将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安排,分年下发工作要点。《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渝府发〔2009〕33号)已经下发,请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改革试验各项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于7月底前将今年上半年改革试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报送市统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改革试验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复函(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设立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发挥重庆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的重大举措。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很突出,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的基本市情尚未根本改变,当前又面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挑战。新形势下,国家对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近期,专门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1248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支撑,遵循“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验。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的长效机制;着力探索富有西部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模式,推进自主创新,构建大城市带动大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逐步一体化的良性机制;着力推进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持续、社会和谐的科学发展新机制,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路子。
(二)基本措施。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近期重点围绕三条主线推进改革试验,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12项新机制。同时,着力改善市场经济环境,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力争在改革和发展上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