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社区卫生防控工作的通知
(甬卫办妇社〔2009〕7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
春夏季节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最近我省已发生4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切实保护广大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网络,发挥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社区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为主的社区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确保社区内不发生重大疫情流行,力争社区不出现死亡病例。
二、工作措施
社区卫生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社区责任医生(含乡村医生)、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及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作为社区卫生防控责任人(以下简称防控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儿童(重点是5岁以下婴幼儿)手足口病的卫生防控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防病意识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对辖区内防控工作进行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防控责任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工作,要走村串户,深入居民家庭,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及时发放相应的科普宣传资料,告诫家长疾病流行季节尽量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家长要注意孩子使用物品及个人卫生,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一旦出现疫情,引导社区居民及时参与社区防控工作。
(二)尽早发现,及时掌握疫情
防控责任人要做好疫情苗头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点、托幼机构、学校等的主动卫生巡查和监测,指导和督促其落实晨检制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主动排查,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三)及时送诊,确保医疗救治
一旦发现责任区内儿童有发热和皮疹症状时,防控责任人要及时督促家属送患者去许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未经许可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门诊部)不得截留收治重症病例和诊断不明患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诊断和有效救治,做到早诊断、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