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地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卫生信访工作,切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卫生信访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制,明确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过问;单位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的信访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要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卫生信访网络建设。要建立适应新时期卫生信访工作需要的卫生信访网络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设置相应的信访机构或指定责任部门负责信访工作,配备专职信访干部;行政机关其它各处(科)室要指定专人作为信访联络员,负责处(科)室职能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信访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受理投诉、调处纠纷,没有条件的要指定责任部门和人员,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接待、内部流转、归口处理答复的信访工作模式。要高度重视卫生信访部门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信访工作的投入,设置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不断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当作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选拔一批熟悉政策法规、了解卫生工作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信访队伍;要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要建立和实施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信访干部队伍。
(七)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严格落实源头预防责任,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滥用职权、作风粗暴和违反程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或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对敷衍推诿、不按规定处理,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解决、造成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对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大规模集体上访问题、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重信重访老户问题、牵涉面广或政策性强、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访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信访问题要明确领导包案责任。
三、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