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印发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信访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卫发〔2009〕7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信访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信访工作意见
为切实改进和加强卫生信访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就加强卫生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卫生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卫生信访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倾听意见的窗口、接受监督的途径,是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是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直接信息来源,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平台。卫生信访工作是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互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我市卫生事业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逐步显现。卫生信访工作面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医患关系,影响卫生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甚至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各单位要正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信访问题的原因,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卫生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信访工作。
(二)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新时期赋予了卫生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卫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卫生信访工作放在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重要位置,切实强化卫生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明确目标,创新机制。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和卫生信访秩序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卫生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卫生信访新秩序,形成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任务和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努力推进我市卫生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卫生信访工作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