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的批复
(厦府〔2009〕165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厦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的请示》(厦林〔2009〕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厦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08-2020年)》。
二、请你局根据《厦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08-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林地资源现状与城市建设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保护林地生态资源,科学规划林地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林地生态资源效益,全面推进我市林地生态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