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水规计〔2009〕101号)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成果质量,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等环节的咨询审查工作,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项目审查的要求,发挥专家在项目审查中的作用,我厅将建立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并制定《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我厅将按照该管理办法对专家库进行管理。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函告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人:杨国柱 江鸿杰 联系电话:0871-3602501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成果质量,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等环节的咨询审查,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规计〔2006〕47号)、《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为满足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详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查工作的需要,从全省水利系统中选取勘察、规划、设计等方面的专家,由这些专家对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审查等活动的专家名册。
第三条 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使用,专家的资格认证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